法律咨询热线:139-3903-0385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郑州医疗纠纷律师 郑州知名医疗纠纷律师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事故鉴定事故鉴定 → 司法鉴定首次否定医疗鉴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司法鉴定首次否定医疗鉴定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2-04-13 18:10:38

  2000年3月31日,引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的四川中江县“龙凤胎”事件陡起波澜,尽管四川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该事件作出“不属医疗事故”的鉴定,但中江县法院仍以当事医生李蓉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据了解,法院采信法医鉴定否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龙凤胎”不幸夭折责任医生被逮捕

  1998年5月5日晚7时20分,已怀孕6个多月的中江县广福中心小学教师姜文感觉腹部疼痛,便在丈夫白万能的陪同下到广福镇卫生院就诊,接待姜文的是该院妇产科医生李蓉。李蓉对姜文进行初检后填写了B超单,叫其做B超检查,经B超检查提示:“①6月孕+;②先兆流产。”回到产科,姜文感觉腹部愈来愈痛,李蓉叫其到手术台对其做进一步检查,发现姜文有流产迹象,便对其夫白万能说:“有流产,不可避免。”当晚8时15分,产科里传来一声婴儿的啼哭声,姜文生下一女婴取名为白雪,李蓉仅对女婴做了呼吸道清理和评分,便将其放于手术台边。姜文此时仍叫腹痛,几分钟后又生下一男婴取名为白天,李蓉也仅对男婴做了呼吸道清理和评分,仍将其放于手术台边。姜文、白万能夫妇做梦也没有想到会生下一对龙凤胎,望着手脚乱动,哭声响亮的婴儿,他们心里别提有多高兴。“没满月的娃娃,养不活。”李蓉没有按惯例向婴儿的父母表示祝贺,而是冷冷地说道。“为什么?”白万能痛苦地问道,“没满月的娃娃就是养不活,哭几声动几下就完了。”李蓉边说边将手中的剪刀扔在手术台上,连脐带也懒得给两个刚生下的婴儿剪,而此时,婴儿仍在哭叫。“娃娃在哭,还在动,求你想想办法,”白万能央求道。“这种事我见多了,哭几下动几下,这是正常现象。只要大人安全就是万幸了,你们还年轻,以后可以再生。”李蓉不耐烦地说道。姜文听到李蓉的“判决”,顿时“哇”地痛哭起来。“给10块钱安葬费,明天早上我找人把娃娃埋了。”李蓉拿到白万能给的10块钱后,将俩婴儿用草纸包裹后放在手术室冰冷的水泥地面上。孩子的哭声依然没有停止,“娃娃还在哭,求你尽最大可能救救他们。”白万能哀求道。“没满月的娃娃就是养不活。”李蓉极不耐烦地说道。突然之间经历了大喜大悲煎熬的白万能神情恍惚,见两个孩子停止了啼哭,便以为两个孩子果真没救了,只得按李蓉的要求恋恋不舍地将两个婴儿移至该院厕所旁一间供病员煮饭的空房门口的地上,等待天亮后将其埋葬。 当晚10时许,天空突然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沉浸在悲痛之中的白万能夫妇丝毫也没有想到在这风雨之夜,两个脆弱的生命在历经生死煎熬。 次日上午9时许,病员吴雪梅到厕所解手,突然听见临近厕所的空房传来婴儿微弱的哭声,她循声跑过去一看,才发现空房门边地上有两个啼哭的婴儿,便急忙报告李蓉。李蓉见俩婴儿还活着,便通知白万能夫妇到卫生院,这才在妇产科手术室对两婴儿做了结扎脐带等护理,并叫白万能夫妇送县医院抢救,经送县医院抢救无效,白天3.5小时后死亡,白雪10小时后死亡。

  事件发生后,白万能、姜文夫妇认为李蓉未按助产常规处理婴儿,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俩婴儿死亡。5月7日,白万能夫妇请求中江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此事件进行性质鉴定,并向中江县公安局报案,控告李蓉涉嫌医疗事故罪。当天,中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对李蓉涉嫌医疗事故罪立案侦查。6月5日,中江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李蓉在接产过程中,不严格执行产科常规,对俩早产儿没及时处置脐带,没彻底清理呼吸道,没包裹、保暖,主观认为属于“流产儿,各脏器发育不健全,为未成熟儿,成活率低”,而不实施医学救助,是严重失职、极不负责的行为,是酿成这次事故的主要过失,此事故为一级医疗事故,责任人为妇幼医生李蓉。根据中江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6月10日,中江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江县公安局的提请以涉嫌医疗事故罪批准逮捕李蓉。

——此文由郑州医疗事故律师(www.hnzzlsw.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郑州医疗事故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强势进军医疗司法
下一篇: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
郑州刑事律师 西安律师事务所网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郑州刑事律师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 郑州离婚律师 郑州医疗事故律师 郑州法律咨询
郑州律师 郑州律师 郑州劳动工伤律师 郑州劳动工伤律师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郑州列表网 河南好律师 你的位置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律师简介 | 业务范围 | 网站管理 
 
郑州医疗纠纷律师 郑州知名医疗纠纷律师 郑州资深医疗纠纷律师 郑州医疗纠纷律师网 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2 郑州医疗事故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
电话:13939030385邮箱:3187299143@qq.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